延安市法官戴上“紧箍咒”

15.03.2016  10:34
 

  “我们百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正。”3月7日,延安市法院工作会议围绕司法公正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给全市法官戴上了“紧箍咒”。

  怎样才能把人民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会议提出,全市法官要做践行为民司法的模范,确保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得到继承和弘扬,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丰富便民措施,让群众充分了解司法,便捷进行诉讼,有序参与司法,有效监督司法,建立起完善的让人民群众评价司法的制度机制。

  针对一些法官常常满足于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会议提出,全体法官要强化大局服务理念,在推进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扶贫攻坚等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保障和服务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锻造一支有历史担当的队伍,是今年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会议强调,要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铁的纪律从严治院,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对违纪违法人员有多少查处多少,对办案不公的人员绝不允许进入法官员额,在全市法院着力营造公正廉洁司法光荣、司法不公不廉可耻的职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发源地。会议特别指出,作为延安法官干警,必须树立和强化“圣地意识”,不与别人比优越,要比别人更优秀,要像当年陕甘宁边区法院成为各边区解放区司法工作的典范那样,在各项工作中都树立高标准、严要求、新目标,力争走在全省、全国法院前列,创造出为圣地争光添彩的司法业绩,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王静 记者:房佳)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