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13.04.2016  13:27
 

  4月11日下午,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立法部署工作会,正式启动该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玉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及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交通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宝塔区政府,城市街道办及有关乡镇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立法过程、立法计划、条例起草进展情况的详细汇报及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祁玉江指出,延安市地方立法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市的高度,秉持科学立法理念,保证我市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要集思广益,起草好本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按期完成今年立法任务,为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祁玉江强调,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切实做好立法各项工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他要求,一定要把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成一部善法、良法、管用的法;要组织精干高效的立法工作队伍,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把握好时间节点,制定好法规提纲,有序推进全市立法工作;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上位法与本级法以及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立法经验,结合延安实际,统筹协调立法工作,加快立法工作步伐;要搞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听取,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使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立法的全过程,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