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我市新《种子法》培训班开班

06.06.2016  22:23

 

为了全面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新《种子法》),降低用种风险,保障生产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市农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5月31日,由市种子管理站和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联合举办了新《种子法》培训班。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潘怀良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种子管理站站长李树春主持培训活动。

潘怀良同志强调,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市县各级种子、执法部门要以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规范市场责任,激发市场活力,加快现代种业发展,为延安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潘怀良同志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新《种子法》精神,通过市县各级部门共同努力,切实提高我市依法治种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现代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本次培训活动,邀请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副站长张宗荣、市场管理科科长陈梁对新《种子法》以及与之配套的《农作物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规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解读,围绕新《种子法》关于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10章94条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对新增及修改幅度较大的法律条款进行了对比分析,结合种子生产经营、登记备案、质量监管、市场管理及新品种引试工作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举例说明,并与培训人员进行了良好互动。

通过学习培训,大家对新《种子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达到了预期目的,为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奠定了基础。

市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各县(区)种子管理站及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全市《种子法》知识竞赛参赛队员,延安秦丰、延丰种业等种子企业代表共140多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