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苏继敏副检察长赴延安督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

17.10.2017  11:58

10月11日至10月1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继敏一行赴延安督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刘惠生、副检察长姬晓武等一同检察。

 

苏继敏副检察长查看押员积分考评情况

 

苏继敏副检察长督导派驻检察室工作

苏继敏副检察长一行听取了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先后赴红石岩监狱、延安监狱等监管场所进行实地检察,听取了红石岩监狱和延安监狱十九大前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介绍。对监狱指挥中心、心理矫治中心、服刑人员食堂、服刑人员习艺车间、监舍等重点部位进行了细致查看,发现的问题当场向监管单位指出;同时,对执检部门做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这一时期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细化安保措施,毫不懈怠,确保十九大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二是要督促监管场所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安全稳定为中心,以违禁品检查为重点,对在押人员人身、物品逐一清查,对监区AB门、电网、监室门窗、铺板等易发生安全隐患部位再次进行全面排查;三是执检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与监管单位形成合力,加强信息交流;四是市、县区两级检察院要加强派驻检察力量,强化派驻检察室值班备勤,重大安全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十九大期间的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专门发文安排部署全省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省检察院执检处先后派出多个工作组赴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等地督导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帮助监管单位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全省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 谢晓冬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