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锦旗送给民行检察官

16.09.2015  16:45

 

近日,由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法院再审,获得改判。申请监督人李某为表达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给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送来一面书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锦旗。 

2008年1月3日晚,李某被某公司货车撞伤,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李某诉至法院,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李某仍不服法院判决,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该案经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直接改判。当李某拿到判决书后,第一时间来到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激动地说:“我真的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你们是人民的好检察官,切切实实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 

近年来,延安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鲜艳的锦旗是对检察干警最好的褒奖。

(作者: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郭绪 摄影 刘好好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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