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召开8月份全市建成区外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取缔工作推进会

03.09.2016  04:35
      8月23日上午,市工商局召开全市8月份建成区外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取缔工作推进会,各工商分局、高陵区和各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市场工作的局领导和市场科长,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局市场合同处雷虎生处长主持,李有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承担全市建成区外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取缔工作任务的工商灞桥、长安、临潼、阎良、浐灞、港务分局和高陵、蓝田、周至、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个单位,汇报了各自建成区外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取缔工作进展情况。市局市场合同处结合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对下步清理取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明确了各单位必须在9月15日前,全面完成建成区外清理取缔工作任务。二是对目前尚未取缔的煤炭经营户,要弄清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一对一”的措施,全方位及早清理取缔完毕。三是抓好煤场定点工作,对已验收合格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发证;对区县政府拟保留定点的,要以区县政府的名义报送市治污减霾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备案。四是清理取缔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市局书面上报结果。五是各单位要加大对建成区内和建成区外已清理取缔煤炭经营场所的检查,继续做好“双清零”的巩固工作,防止出现死灰复燃和异地经营的问题。
      李有副局长首先对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扎实认真地做好建成区外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取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树立长期性和打持久战的思想,毫不松懈地持续抓好治污减霾工作。二是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紧盯时间节点,保证按时完成好全市建成区外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取缔工作任务。三是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加强工作协调,发挥好牵头作用,着力解决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