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陕西建立食药执法检验检测绿色通道

26.06.2016  22:06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陕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食品药品执法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药品执法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并按“五优先”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分发检验科室、优先检验、优先出具检验报告书、优先通知检验结果,在最短时间内对涉案食品药品进行检验检测,并依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通知》要求,涉案食品药品抽样工作应按照食品药品抽样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公安机关办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时,涉案产品需要检验鉴定的,应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对符合检验要求的样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协调执法检验绿色通道承检机构安排检验检测。

  《通知》强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管理,承检机构加强对检验人员管理和检验鉴定结论保密工作,因检验人员故意或过失,没有在规定时限作出检验检测报告和鉴定结论,或违法违规进行检验检测鉴定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承检资格,并报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据了解,去年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建立了以提前介入等为主要内容的行刑衔接十项工作机制,这次出台的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机制,则为快速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张伟峰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