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开展建筑施工工程综合执法检查 落实主体责任

11.05.2015  11:11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该县多部门联合对全县12个建筑施工工程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建筑施工现场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房地产市场运行以及建筑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质量安全问题现场指出,责令立即整改;对发现的建设手续不齐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及不能马上整改的质量安全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检查组复核;对房地产销售市场销控表制式不规范、没有在销售场所标明一房一价、房地产企业销售资质不健全、中介机构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要求其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按规定执行一房一价,销控表、“五证”按规定悬挂在醒目位置;对未按建设工程节能管理要求进行节能施工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该工程将不予进行下道工序验收。检查共发现13个安全隐患,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处理两处建筑违法行为。(来源:渭南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