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决定》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

01.07.2016  16:21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决定》指出,要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   一是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二是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三是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此次调整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减少两项防雷资质许可,整合防雷工程许可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可使每年20多万个工程项目避免重复许可,约缩短办理时间40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决定》要求,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相互配合,完善标准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研究确定各相关部门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具体范围并落实责任,2016年年底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