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开学我省高校不得拒绝家庭贫困大学生入学

27.08.2015  18:52
核心提示: 全省大中小学秋季开学在即,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入学。8月27日,省教育厅召开新学年全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今年秋季开始,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省教育厅要求,高校不得将贫困生拒之门外。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讯(记者 张彦刚)全省大中小学秋季开学在即,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入学。8月27日,省教育厅召开新学年全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今年秋季开始,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省教育厅要求,高校不得将贫困生拒之门外。

助学贷款期限延长至20年

省教育厅张新民总会计师介绍说,我省落实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部分调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也就是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

同时,将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之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分别为10年和14年,现在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此外,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校应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

高校不得把贫困生拒之门外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生源地贷款从2007年以来,累计发放99.32万人次,金额59.05亿元,已成为解决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的主要形式。目前,我省已全面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方位的资助体系。可以说,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应助尽助”,实现了资助体系全覆盖。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6%的费用于贫困学生资助,要利用官方网站、校内公示栏等发布宣传资助政策,告知学生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学校应在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没有申请到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了解其他资助政策。对于“特困学生”,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并按照相关规定全程全部资助。若发现高校把任何一个贫困学生拒之门外,要对学校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