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

12.02.2015  19:06
陕建发〔201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精神,现就我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各城市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管理更新机制;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普查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三、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一)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二)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四、责任分工   (一)普查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驻军单位、中央直属企业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   (二)城市人民政府要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指导、督查、协调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普查工作。解决在普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   (三)领导小组下设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小组成员。   (四)牵头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探测、补测,做好普查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及成果验收,按照规定将普查成果统一报送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五)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完成所属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既有地下管线的基础资料,提出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五、建立系统   (一)各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包括驻军单位、中央直属企业在内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要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满足日常运营维护管理需要。   (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要按照《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并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相融合。   (三)新建或改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中关于地下管线档案收集管理条款的相关规定,确保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的竣工测量成果能及时报送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四)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资源,做好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等工作。    六、普查要求   (一)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市政、通信、广播电视、安全监管、能源等部门要按照牵头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各单位要参照《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做好地下管线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参照《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做好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更新、管理、维护工作。   (三)各城市及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各城市牵头部门于2015年2月底前负责将普查工作方案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各省级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协调力度,定期对所属行业普查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市按时完成普查任务。2016年3月前,各厅局将联合对各市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和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报国家有关部局。   部门联系人:   省住建厅    范文朝  樊 兵   省工信厅    张 帆   省新闻出版局  程 华   省安监局    牛 竟   省能源局    陈永康     附件: 1、《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      2、《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能源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