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1.11.2014  12:27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促进社区群众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11月20日上午,铜川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力带领该院民事、刑事、行政、立案、信访、执行六个部门的十余名法官干警来到铜川新区裕丰园小区广场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和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的居民们有的翻看宣传资料,有的领取宣传袋,有的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我家楼上的住户家里漏水把我们淹了,这怎么办?”、“亲戚借了钱一直不还,怎么立案?”、“我在餐馆打工领不到工钱怎么办?”,面对社区群众的一个个问题,法官们耐心的听,认真的为他们解答,直到群众听懂满意为止。张力副院长在回答群众的问题后,来到一群正在聊天的居民中间坐下来,和大家拉起家常话,张力副院长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第一次就此专门作出决定,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法院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希望大家也能认真学习全会精神,了解国家形势,运用法律武器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与此同时他还宣传党的惠民便民政策,并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这次活动中,共接待咨询群众200余人,发放《诉讼指南》等宣传资料400多份,发送便民服务袋300多个。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多个。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让群众更全面深入的学习领会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了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加深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这也是铜川中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