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分局开展汽车销售服务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

21.05.2015  19:57

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汽车4S店销售服务方面存在的热点问题,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近期,西安浐灞分局针对辖区内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该局收集了汽车经营企业使用的各项销售及维修合同共28份,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和有关方面专家,从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附加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保证、提货和验收等6个方面,对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逐项分析和审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存在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霸王条款”的情况相当普遍,审查的合同中存在责权不平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条款90余条。二是一些代理商自制的合同存在缺陷,缺少合同成立必备条款,权利义务不明确、不完整,条款内容语言文字表述不准确。三是一些市场占有份额较大的品牌汽车厂家自制的统一代理销售合同中霸王条款问题突出。

该局利用《汽车销售合同审查表》的形式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对于合同违法行为轻微的及时纠正,并要求企业限期修改条款内容。截至目前,共检查汽车4S企业23家,审查格式合同28份,发出《行政指导提示书》28份,指导企业改正违规格式合同条款9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