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督查交流活动 促进经审工作全面发展

15.10.2014  10:1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省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全省工会经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目标迈进,更好地发挥工会经审监督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中的作用,省总经审会组织部分省总经审会委员组成督查组,于9月下旬在全省10各市和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开展了经审工作督查交流活动。 此次督查交流活动省总经审会共组成四个工作组,分别由省总经审会常委任组长,抽调省总经审会委员和各市总工会经审主任共16人,采取相互交叉的方式开展督查交流活动。督查交流的主要内容为《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实施情况以及经审工作的创新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督查交流采取一听取(听工作汇报)、二查看(主要查看有关工作制度、审查审计资料、年度经审工作报告、对下审计监督和考评、指导培训等资料)、三座谈(主要针对发现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的方法途径)的方式进行。 督查交流活动的整体情况表明,各市总工会重视经审工作,把经审工作放在工会工作大局中来把握和认识,支持经审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经审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经审工作环境;各市工会经审会能积极发挥作用,切实开展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工作,以经审工作服务工会工作全局,促进工会经费的收、管、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转变。各市工会在提高经审监督质量和实效,建设高素质经审干部队伍,探索建设和发挥特约审计员队伍作用等方面,有很多创新和亮点。同时也发现,少数单位经审工作的开展还不够均衡,审查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尚有待加强。省总经审会将对整个督查交流活动进行通报。 在对各市进行督查交流的过程中,由督查组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随机抽取两个县进行抽查,是这次督查活动的一个特点。共抽查了11个市(区)总工会的23个县、区工会,比较详实的取得了基层工作的情况。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省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不增加基层工会负担,注重工作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充分发挥省总经审委员作用,组织经审委员对各市工会经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交流活动,是省总经审会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督查方式今后会定期进行,范围也将扩大到各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和省总直管单位工会,旨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而整体推进经审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