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集中开展调研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22.05.2015  12:50
        陕西法院网讯    为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犯罪预防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工作方法,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咸阳中院少年庭集中半个月时间,对彬县、礼泉县、三原县、兴平市、秦都区等法院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

        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各基层法院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和实践,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少年审判工作模式。一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前释明工作,探索实践缓和宽松的“圆桌审判”庭审氛围。二是庭前向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送达《法定代理人须知》,为家庭困难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全面调查犯罪原因。三是突出庭审教育效果以及聘请心里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告人做心理辅导,突出服刑前教育,注重审判与改造环节的有机衔接。四是量刑从宽从缓,充分体现“教育、挽救、感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五是延伸教育,注重考察回访,力促浪子回头。六是广泛开展“关爱未来”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并且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法官深入校园现场开庭审判。

        调研中,市中院少年庭对基层法院在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在实施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时遇到的和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的沟通问题,未成年人的帮教、回访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工作与司法局的沟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还没有统一标准等问题,进行了集中研讨,并提出了初步的制度构想和解决办法。

        经过调研,市中院少年庭认真总结了近几年咸阳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推进先进的工作方法提供了交流的平台,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为下一步少年审判工作改进的目标和方法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