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管局组织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等 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15.01.2016  08:00
 

  为深刻汲取榆林市神木县刘家峁煤矿“1·6”重大事故教训,严防煤矿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安委会的部署,省煤管局组织在全省煤矿开展超层越界开采等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这次排查整治重点,一是超层越界开采问题。主要排查超出采矿证许可范围开采、无证非法开采等问题;二是开采保安煤柱问题。主要排查开采矿井边界煤柱、矿井保安煤柱,矿井边界煤柱、保安煤柱留设尺寸不足,在已关闭的房柱式采区偷采煤柱等问题;三是楼上楼开采问题。主要排查神木县、府谷县等地区矿井上、下煤层开发主体不一致,重叠开采形成的隐患和问题;四是利用非法系统开采问题。主要排查整合在建矿井老系统未关闭,新建、各类改造矿井边建设边生产,在未经批准煤层擅自开采等问题;五是采用淘汰工艺开采问题。主要排查房柱式开采、洞室开采和以掘代采问题;六是隔离密闭不可靠问题。主要排查矿井边界隔离密闭、老空区、井下火区隔离密闭不符合防爆墙要求等问题。

  这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现场排查整治人员对所排查整治项目签字负责,带队干部对现场排查整治结果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相关内容上报结果负责。对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排查人员和负责人责任。对存在排查重点内容所列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煤矿,要求市县政府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分类提出处理意见,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处罚的要从严从重处罚,问题整改不到位、隐患得不到彻底消除不得复产复工。对弄虚作假、采用假密闭等方式隐瞒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矿井,要依法坚决关闭,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

  这次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用集中排查整治方式,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月18日专题听取集中排查整治情况汇报。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