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07.11.2014 15:57
本文来源: 农业厅
陕农业发〔2014〕12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务)局、林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供销合作社、国家税务局,各银监分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林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供销合作社、国家税务局,韩城市农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水务局、林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供销合作社、国家税务局:
现将《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林业厅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doc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7.11.2014 15:5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