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27.01.2015  18:32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以宪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和尊严。依宪治国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点与关键,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

        弘扬宪治精神,就是弘扬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的精神,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坚持改革开放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这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法治国家的基本精神内涵。宪法是根本法,其他法律是基本法,必须依据宪法来制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法令制度是一律无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我们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使依宪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全体民众的自觉行动,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确保我国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实现。

          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在坚持以宪法治国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维护法律的权威。首先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平等享受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法律面前没有例外,凡是违法者都要受到追究;其次要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树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标准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再次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执行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根本之策,以此推进社会各项事业步入法治化管理轨道,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健康发展。

          推进依法治国,要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要坚持处理任何事情都要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反对特权,不偏向歧视。要做到公平正义,就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以公开促公正,清正廉洁,不断提高执法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依法治国,要提升全民法制意识,增强执法守法的自觉性。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并且把此作为公民的基本素养来抓,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熟知那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那些事可做,那些事不可做,依法办事,用法维权,形成全社会上下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其次要严格执行法律,凡是有法律规定的,严格依法执行,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绝不违反,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再次要做自觉遵守法律的模范。要爱国爱民,守法诚信,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甘当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公正执法的楷模。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程度的高低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当今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让我们一起来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