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11.02.2015  21:1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和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

(一)面试资格确认的对象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全体考生都应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名单以国家公务员局公布名单为准。

(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2015年3月9日至3月10日。

面试资格确认的地点:西安市灞桥区东风骊苑酒店(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同心路2号,距离西安钟楼约1小时40分钟车程。乘坐公交231路至二炮学院站即到,乘坐公交718路至二炮干休所站即到)。

具体各职位招录人员资格确认时间为:

3月9日上午:报考西安、渭南(含韩城)所有职位的考生;

3月9日下午:报考宝鸡、咸阳、安康所有职位的考生;

3月10日上午:报考延安、汉中、杨凌所有职位的考生;

3月10日下午:报考榆林、铜川、商洛所有职位的考生。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请参加上午资格确认的考生于上午8:30前到达面试确认地点,参加下午资格确认的考生于下午14:00前到达面试确认地点。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者取消面试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三)面试确认时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学历、学位证书。

2、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需提供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6、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报考“三师”岗位人员,应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律师证A证、注册会计师证或注册税务师证)。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自带复印件一份。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者即为2015年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务员招录面试对象。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共计5天。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00,迟到者请及时致电有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届时在资格确认现场公布。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每个职位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将在资格确认现场通知,并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查看。

面试地点:西安市灞桥区东风骊苑酒店(即资格确认地点)

(三)面试成绩的公布

面试后第二天,我局将通过网络(网址为http://jh.scs.gov.cn/2015)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三、其他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29—87695081。

附: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公务员招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表.xls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