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建立律师接待工作机制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权利

26.09.2014  11:03

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镇巴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律师法》,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办法》。

该《办法》规定,律师来院办理业务,统一由案件管理办公室集中归口管理,负责统一接待和联系,并就律师阅卷、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调取证据材料、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申请听取意见或案件查询等事项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理顺了律师接见程序和机制,为律师接待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办法》赋予了律师投诉的权利,对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侵犯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律师有权进行投诉,旨在保障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同时还建立了律师反馈制度,在接待律师的同时发放《律师接待反馈表》,征求律师对执法办案和接待工作以及案件处理情况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律师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和接待工作的评价和需求,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利于更好地改进工作,为提升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阳光检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郝卫东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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