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

03.07.2015  18:1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司法部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陕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7月3日,省司法厅召开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出部署。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出席会议并讲话。



厅长乌永陶讲话



副厅长孔德勤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我省律师队伍在执业水平、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全省律师工作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受到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实践证明,我省律师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已经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及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力量。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好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会议对在律师队伍中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要全面准确把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总体要求。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律师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广大律师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律师事业的今天。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律师事业才能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要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经验和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拥护党的领导是宪法对每个公民提出的基本要求;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使广大律师更加坚定自觉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活动中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定不移地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要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增强律师执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及法治观念的不良影响和侵蚀,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对律师队伍的渗透和利用,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诚信执业,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竭诚执业为民、取信于民。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建设,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促进律师严格规范执业。

要坚持以认真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要做到全员参与,每一名律师都受到全面、系统、深刻的教育。要突出学习主线,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学习贯彻始终,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切实增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紧密联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律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宪法法律、律师法和相关规章制度,查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要切实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把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检查指导,经常深入律师队伍中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各项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促进律师工作发展。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广大律师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律师,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深入开展。


 
会议现场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马志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俊昌、麻仁伟,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张东出席会议。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全体干部,省律师协会会长、西安地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处全体人员,部分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厅机关办公室、政治(警务)部教育培训处、法制宣传处、法律援助处、法制研究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公证管理科(处)全体干部,省律协驻当地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全体人员,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司法局办公室、政治处(部)、法制宣传科(处)、法律援助科(处)、法制科(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郭琪光)

来源:厅律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