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带来一场“艳遇” 女网友趁机盗走财物

29.09.2014  16:57
        陕西法院网讯    男子通过微信获得一场“艳遇”,与女网友约定开房后,孰料对方趁自己洗澡之际盗走价值近万元财物,方才如梦初醒,慌忙报警。9月26日,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飞燕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5月28日,刘飞燕通过微信认识了李磊,通过交谈,二人约定在咸阳市某酒店相见开房。后李磊先来到酒店开好房间后,刘飞燕赶到。随后,李磊进入卫生间洗澡,谁知刘飞燕趁此机会,将李磊随身携带的2000元现金及两部手机盗走,并迅速离开了现场。经鉴定,两部被盗手机共计价值7960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飞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寄语】微信的产生增加了人与人交流沟通的机会,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不少的便利,但仍需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去利用这种便利,本案中虽然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受害人的心存不轨也为对方提供了机会。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莫让微信变“”信,莫因自己一时糊涂,作出让自己悔不当初的事情。(文中被害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