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装百家事肩挑万家愁

10.12.2015  10:48

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群像素描

一触即发的群体械斗,因他们的调解而偃旗息鼓;怒目相向的邻里纠纷,因他们的劝说握手言和;误入歧路的失足少年,因他们的引导而重归正途;相信情理难认法理的基层群众,因他们的宣传成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力量……他们是扎根基层的司法所长,始终冲锋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最前线,城市乡村、田间地头处处印刻着他们风里雨里辛劳奔波的足迹。

近日,司法部表彰了199个“全国模范司法所”、400个“全国先进司法所”,599名“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决策部署,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在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全国共有司法所40773个,实行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司法所占总数的87%;司法所专兼职工作人员共12万人,所均3人;所均业务用房面积达129平方米,77%的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目前各省(区、市)命名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1.8万多个。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45万多件,摸排纠纷175万多件;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2.2万人,安置刑满释放人员55.6万人,帮教57.8万人;宣讲法律59.5万场次,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定分止争冲在调解一线

人民调解,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职责,被称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重庆市大足县龙水司法所所长曾华,就是当地的“金牌调解员”。龙水镇人口多、企业多,经济发展快,涉及征地拆迁、工伤赔偿等方面的纠纷较多。曾华在2010年创造性地总结出了“1+2+X”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模式。

曾华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1+2+X”的含义:“1”是指辖区内镇政府,“2”是指司法所、派出所,“X”指与纠纷相关的村支两委、安监、企业、商会等相关部门,是一种以镇政府为主导、派出所维持秩序及调查、司法所对相关法律进行宣讲及调解,其他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人民调解模式。

4月26日,受雇于龙水镇某机械公司的江某,在维修公司屋顶的彩钢棚时,一处彩钢突然断裂,江某从10余米的高空坠亡。龙水镇闻讯立即启动“1+2+X”调处模式,曾华顾不上周末休息,立即与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死者亲属方50余人情绪异常激动,场面几乎失控。

曾华冷静沉着地拿出相关法律书籍,对其进行耐心解释。经过近30小时连续奋战,终于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由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近亲属各种费用共计67万元。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司法局庙前司法所所长邹富华,也是当地有名的人民调解能手。十几年来,他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纠纷经验,走出了一条贴有“邹氏标签”的特色调解路子。他总结出要打造“四功”(听功、问功、答功、劝功),做到“五勤”(脚勤、嘴勤、手勤、眼勤、脑勤),学会“五法”(冷却降温法、褒扬激励法、证据展示法、换位思考法、模糊处理法)。

邹富华说,调解不仅需要技巧,还需要关键时刻敢于冲锋的勇气。有一次,福建龙岩连城县庙前镇芷星村一群黄姓村民气冲冲地前往新泉镇官庄村杨某的林地,称杨某擅自挖掉了林地里的黄氏祖坟。双方集结的100余人群情激愤,一场械斗事件一触即发。邹富华在调解过程中,被飞来的石块砸在额头上,顿时鲜血顺着眼角脸颊淌下。邹富华顾不得擦拭,仍然用自己的身体阻挡着几近失控的人群。激动的群众看到鲜血后慢慢安静下来,最终双方同意派出代表在司法所主持下进行调解,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就这样化干戈为玉帛。

一颗真心换得浪子回头
作为司法所长,除了冲锋在人民调解第一线,他们还经常会面对一些“特殊”的对象,那就是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在日常矫治工作中,在严格管理、教育改造的同时,司法所还会主动热情地去帮助鼓励他们,使他们洗涤心灵,遵纪守法,从而早日回归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教育帮扶,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过上自足平静的生活。

“用一颗火热的心,暖热一颗颗冰冷的心。”这是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司法局水泉司法所所长时玉山的工作信条。他凭着一份赤诚的真情,成了当地老百姓的“贴心人”,帮助无数名失足人员“浪子回头”。

家住突泉县水泉镇的郭某,十多年前因一时冲动将人打伤。在他入狱后,妻子领着孩子回了娘家,父母年过七旬且体弱多病,承包地无法耕种,生活陷入困境。郭某刑满释放回家时,家中承包地已经转包给了别人,他只有靠打工来维持生活,挣的钱大部分用于还债,生活十分困难。于是,郭某看准了当时还很少有人涉及的采石生意,开始了艰难的创业生涯。在时玉山的大力帮助支持下,郭某将采石场办了起来。2008年,他的采石场已发展成占地10万平方米,拥有铲车、碎石机、翻斗车的大型采石场,郭某彻底摆脱了贫困,迎来了新生。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兴平司法所所长冯月玲,曾经接待过一个“烫手的山芋”。原来,社区有位青年转业军人王某,两年前因口角纷争与人发生肢体冲突,致人重伤,被判刑两年,缓期执行。刚到司法所报到时,王某脾气暴躁,态度蛮横,不服从教育管理。为了挽救这个因偶然原因误入歧途的青年,冯月玲和同事多次到他家里谈心,还通过QQ和他聊天,讲法律,说政策,关心冷暖。司法所的关心让这个即将走向沉沦的青年人决心痛改前非。为了让他重新鼓起生活勇气,冯月玲四处为其打听就业门路,最终帮助小王找到了驾驶员的工作。现在,王某工作努力,表现突出,已经解除矫正。

普法宣传播撒法治种子

基层司法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为了改变农村普法难问题,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金海湖司法所所长王志强组建了“山鹰普法艺术团”入村巡回演出,并创建了“空中普法课堂”,每周三、周六利用乡村智能广播,向全镇28个行政村的百姓讲解、宣传法律知识和经典案例。在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同时,他身体力行,结合农村实际,摸索出一条适合农村情况的普法宣传途径。

金海湖镇下辖28个行政村,王志强上任伊始便逐村讲授法治课。最初,听课村民寥寥无几,他就和人唠家常,结果越唠越热闹,来村委会办事的村民也纷纷加入,课堂里人员越聚越多。聊天过程中,他把村民常用的法律知识穿插进去,村民们听得津津有味。村民农活忙,白天没时间,他就晚上讲;村民不愿接受单一授课形式,他就同时开展“夜间调解”“有奖知识问答”“图片讲解”“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他在每次开课前与村级民调组织沟通,开展“课堂调解”工作,这一讲就是6年,每村每年一堂课成了他的“必修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司法局185团司法所长林海玲,是一名有着20多年基层司法工作经验的女所长。她所在的185团被命名为“西北边境第一团”,这里冬季严寒漫长,风多雪大;夏季酷热无比,蚊虫肆虐,是世界“四大蚊虫王国”之一,在极其恶劣艰苦的自然条件下戍守着我国86公里的国境线。

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纠纷矛盾多元化以及边境团场特殊性带来的压力,林海玲意识到: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为了使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林海玲利用各单位开设的法治宣传专栏,组织普法员定期更换法律宣传内容。她还以法律知识竞赛、演讲、电视专栏、专题宣讲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购买法治宣传光盘、订阅法制报刊、购置普法教材,使全团的法治宣传遍及到各个角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双脚踏遍城乡路,一肩担尽百家愁。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上的每一个名字,是全国40773个司法所12万工作人员倾情付出的缩影。一次次日晒雨淋,一次次深夜难寐,一次次苦口婆心的调解,一次次法治讲解,一次次彻夜详谈……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用双肩挑起千斤重担,用真情和汗水、用无怨无悔的付出,换来了群众安乐,换来了百姓笑颜。他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默默地耕耘在最基层的司法行政工作天地,捧着“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大字,奉献给党和人民群众无限的忠诚和最纯粹的爱。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