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男子锁门忘拔钥匙 招来邻居七次入室盗窃

22.05.2015  18:00
        陕西法院网讯      粗心邻居上锁后忘记将钥匙拔出带走,竟引来相邻而居的“小偷”,在邻居进入其家中七次盗窃后,男子方才发现自己的家招了贼。近日,城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闫浩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单身的马虎在外经商常常出门十天半个月,粗心大意的他在一次出门上锁后,竟将钥匙留在门上忘记拔下来,而这便让相邻而居的闫浩找到可乘之机。2014年8月,闫浩趁无人之机,用这把钥匙,打开马虎家的门,将其家中的32双男士袜盗走,拿回家自己使用。在随后的五个月里,如入无人之境的他又以同样的手法,六次进入马虎家中,将其家中的洗洁精、酱油、银镯、电饼铛、洗衣机、电视机等物盗回家中供自己使用。因起初闫浩盗窃的物品较为琐碎,马虎并未能及时发现,且其一直以为自己的钥匙是丢失在外面,对自己构不成危害,所以也没有更换门锁,只是拿出备用钥匙继续使用,直到自家的电视机不见后,这才发现自己的家中被盗,慌忙报了警。后经鉴定,闫浩共盗窃作案7起,总价值7804.5元。案发后,被盗物品已全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能积极退赃,故应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文中被害人为化名)

      【法官寄语】发现钥匙不见后,最好能及时更换门锁,消除隐患。在出门前一定随身检查钥匙等重要物品是否存放妥当,切莫给心怀不轨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