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通报三起报纸违法处理情况

19.09.2014  19:43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近期查处的《购物导报》《网络导报》《中国特产报》3起报纸严重违法案件予以通报。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关单位及记者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新闻记者的社会形象,损害了新闻单位的公信力,全国新闻单位和记者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购物导报》《网络导报》被吊销报纸出版许可证   今年2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购物导报》记者李德勇等人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的非法活动。通报显示,在查处李德勇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的同时,还查明《购物导报》存在严重违法问题。一是利用出版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收取假发票并向部分单位和个人出借账号;三是填报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违规为李德勇、王利平及另外11人申请并发放新闻记者证;四是擅自变更报纸刊期,未送交报纸样本。今年3月和4月,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别对李德勇、王利平依法作出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司法机关正对李德勇、王利平涉嫌犯罪的问题依法处理。5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吊销《购物导报》报纸出版许可证,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出版活动,撤销该报以欺骗手段为11人办理的新闻记者证,注销其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2012年6月以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网络导报》涉嫌新闻敲诈。通报显示,该报存在严重违法问题。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出版单位和出版地;二是向广告公司转让出版单位名称及报纸版面,允许广告经营者参与采编活动;三是通过填报虚假材料,违规为广告公司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和工作证。今年1月9日,原新闻出版总署依法吊销《网络导报》报纸出版许可证,责令立即停止报纸一切出版活动,撤销通过填报虚假材料为周某等11人办理的新闻记者证,注销其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中国特产报》停刊整顿调整主要负责人   2012年以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中国特产报》记者涉嫌在宁夏等地搞虚假新闻及敲诈勒索。通报显示,该报社及其部分记者存在违法问题。一是利用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2010年~2011年,该报记者郭某、刘某、杨某分别组团赴宁夏多个县市采访建设用地方面的问题,迫使当地有关部门与该报的广告代理公司签订了多份广告代理协议,每份收取6万~8万元的广告费,随后在《中国特产报》刊发记者署名文章,对当地进行正面宣传报道。二是违规将内容严重失实的稿件发到网络上。2011年~2012年,该报记者郭某两次赴宁夏采写了内容严重失实的稿件,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新闻核实函”,“商谈”不成后将不实报道发布在社会网站上,给当地造成不良影响。三是报社内部管理混乱。中国特产报社的主要负责人由同一家庭成员担任,版面由各专刊部主任自行负责,持证记者由专刊部自行负责招聘,报社不发工资。今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对中国特产报社暂缓年度核验,由该报主管单位中国产业报协会对报社进行停业整顿。   目前,中国特产报社已停刊整顿,调整报社主要负责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正对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郭某、刘某、杨某等记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限制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同时,视中国特产报社整顿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总局重申三点要求   在通报3起报纸严重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新闻单位重申了3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新闻采编人员及证件管理。为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条件;要加强人员日常培训;严禁持新闻单位制作的工作证等证件从事采访活动,严禁为非采编人员、兼职人员申办新闻记者证。二是进一步加强报刊记者站和网站管理。严禁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记者站或网站负责人,严禁记者站自行招聘记者和工作人员;严禁向记者站下达经营及发行任务,严禁对外承包网站及其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定期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工作。新闻采编人员不得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了解,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设立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010-65212787,欢迎举报或提供线索。(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晋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