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涉“保护伞”一律提级侦办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扎实开展,对在办理专案中有捂盖子、打不深、打不透等严重情况的,采取挂牌进驻工作队的办法,直到问题解决,否则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今年已摸排涉黑涉恶线索5630条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启动以来,截至10月底,陕西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犯罪案件16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88个、恶势力团伙337个,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3937起,刑拘5817人,查处公职人员65人,投案自首195人,摸排采集录入涉黑涉恶线索5630条,缴获枪支34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8亿元。
截至10月底,打掉的犯罪组织、团伙及刑拘人数和查获资产数等均超过前两年的总和,特别是侦办的涉黑组织是前6年的总和。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全面推进措施,切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部署“三包、三查、三打”百日大攻坚活动,部署会议一直开到基层派出所,从现在起到春节前,掀起贯彻落实和集中打击整治的高潮。
“一把手”直接负责厅局长令的执行
按照中省会议精神,省公安厅将对三年扫黑除恶工作和专项斗争各个阶段任务、措施进行进一步梳理、细化,已经形成30条任务措施,下发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确保逐条对照落实和验收。
建立厅局长令制度,即交办令、提级令、督办令、倒查令。确保线索排查、核查、侦办、打“保护伞”工作严格有效开展。厅局长令的执行一律实行公安机关“一把手”直接负责制,一律实行销号制和严格的倒查追究制。
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实行督导专员制、专家组组长制和专案组组长制,分别形成8至15个专班,负责对线索的核查、案件的侦办和办案执法问题的研究解决。实行一事一授权,专案组全程负责到底,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落实“四个一律”,明确规定涉黑案件原则上一律跨地市或省上提级侦办,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原则上一律跨县(区)侦办或提级侦办,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原则上一律在本县区内异地侦办或提级侦办;凡涉“保护伞”、涉警、涉公职人员案件一律提级侦办,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有效落实。
落实严格的承诺制和进驻制。对扫黑除恶没有线索没有战果的,要一律实行承诺制和严格的承诺责任追究制;对问题突出的地方、领域以及在办理专案中有捂盖子、打不深、打不透等严重情况的,采取挂牌进驻工作队的办法,责令和督导重新动员部署开展,直到问题解决。
三个波次轮番打击
据悉,实施三个波次计划措施,主要是轮番压茬打击推进,努力实现“打深、打透、打彻底”的目标要求。
第一波次是针对已梳理确定的35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以厅长令的形式下达交办令、提级令和督办令,迅速形成集中攻坚态势和强大的严打声势。
第二波次是全省组成10个省级工作组、26个地市级工作组,共计72人、36个工作组,对现有的几千条线索全面复核。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波次的攻坚打击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第三波次是再次开展具有强大声势的全面宣传动员和发动,掀起摸排检举线索的新高潮。同时,横向在县区跨地市(区),纵向对5年来信访、报警和已办专案进行纵横关联串并分析,确保挖深挖透挖全面,在这些基础上再筛选确定一批案件线索和专案,作为第三波次全面打击的重点。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