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咸阳乾县:首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公开审理

02.07.2019  10:41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乾县台王震康威)咸阳乾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以赵某为首的1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这也是当地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首起审理的恶势力团伙案件。

  2016年至2018年,被告赵某、马某某等人先后在乾县南环路KTV、美度酒店、大市场、乾陵李家堡村等地多次实施犯罪活动,并携带管制刀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随意殴打他人,社会影响恶劣。

  乾县公安局扫黑大队办案民警王佳:“经过3个多月的侦破,最终在西安、咸阳、乾县等地将该涉恶犯罪团伙14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在当天的庭审中,法庭认为,以赵某为首的十四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6月28日,乾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依法对赵某等14人涉恶团伙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何国利:“经过合议庭合议,本院审委会决议对该涉恶犯罪团伙作出判决。首要分子赵冲、赵龙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和六年,其余十二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窝藏罪,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乾县居民:“政府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并且把罪犯绳之以法,大快人心,净化了社会风气,大家都很满意。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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