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污减霾办昨检查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各单位均按要求及时落实响应

19.11.2016  01:32

西安日报 (首席记者 马昭)昨天,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治污减霾办兵分三路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单位都能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记者跟随第一组首先来到大唐灞桥热电厂。进入采暖季,从11月15日起,环境监察人员已经开展驻厂监管工作。市治污减霾办现场检查了驻厂工作是否全面开展、污染物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燃煤煤质是否使用优质煤等。记者在主控室看到,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值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在环境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均使用了优质燃煤,同时按照市发改委的通知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该厂也落实了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


据现场环境监察人员介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煤质超标的企业,将处燃煤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烟气超标的企业,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逾期不改正将实行按日连续处罚,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随后,记者又和督导检查组来到辰宇世纪城项目工地,看到工地工人正在加紧覆盖裸露黄土。建设、城市管理、棚户区改造管理等部门正在督导,责令其全面停止施工作业。据了解,该工地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后,仍然进行涉土作业,目前作为重点督办整改项目。昨天,该工地已全面停工整改。市治污减霾办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把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


督导检查组在检查途中看到,城市管理部门正在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雾炮抑尘车也在来回作业,加大喷淋清扫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程度。


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市治污减霾办还将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相关市级部门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任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