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暴富陷“泥潭” 轻信传销骗亲友

22.09.2014  18:38
        陕西法院网讯      一心想着要发财致富,杨国林、吴小伍等9人被他人以“能快速致富”的幌子骗至宝鸡,加入了传销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他们又想尽办法拉拢自己的亲友进行传销活动。9月15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杨国林、吴小伍等9名被告人处以相应徒刑。         

        2010年9月以来,杨国林、吴小伍等9人分别被人骗到宝鸡,加入了以销售“冰之澳”化妆品为名的传销组织。该组织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空许利好,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更多人加入。9人加入后,在上级经理赵杰、邢荣、李飞等三人(均在逃)的“栽培”下,他们积极宣传并拉拢亲友一同“致富”。因“业绩”较为出色,该9人先后被上级经理任命为主任,承担对下线人员的管理、宣传、培训及协调等职责。为发展更多下线人员,在上级经理的操控下,这9名骨干人员在该市金台区租赁房屋作为传销宣讲与推广地点,要求参加者购买  “冰之澳”化妆品作为加入资格,每套化妆品价格为2900元。2013年9月11日,该传销组织集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抓获传销人员200余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国林等9名被告人加入传销组织,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依法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决杨国林、吴小伍有期徒刑1年2个月,王玉华等其余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个月,并对9名被告人分别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