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09.12.2014  12:39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8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陕西省林业厅高度重视,坚持“以《方案》为引领,主动公开为根本,重点领域公开为核心,制度基础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我厅以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发布的主要平台,报刊、广播、电视、简报等多渠道并举,建立《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以人为本,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止目前,我厅门户网站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900余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林地批复等文件20余件,省内林业工作动态200余篇,图片报道15篇,视频信息75个,公示公告20余篇;按时回复网友在线咨询70余条,及时处理在线投诉4条;通过信息专网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送信息660余条;省级以上媒体播发陕西林业信息1108篇(条),其中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中省主要媒体关键时段、重要版面宣传达288篇(条);编印简报《陕林要情》24期、《陕林通报》10期;另外,为方便快捷地让机关干部职工了解林业发展的最新政策信息和动态,在办公楼大厅悬挂高清电子大屏,公开报道有关信息92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我厅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布我厅现有的56个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承办单位、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等详细信息,建立便于公众查询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完全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我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2014年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等财政资金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全程监督;在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关中地区林业治污减霾功能评估结果》,用科学量化的数据阐明关中地区林业固碳释氧、治污减霾显著效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国百余家新闻媒体竞相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厅共收到4份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均符合公开范围和条件,已经全部办结,得到申请人的一致满意。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本年度我厅未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为民服务基本原则,对信息公开过程中产生的印刷、邮寄等费用一律减免,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是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我厅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责任制,层层把关,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任何涉密信息公开问题;制定《陕西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陕西省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陕西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各项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建立以季度信息报送要点解读、学习交流先进做法为主的机关信息员季度培训机制,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基础建设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我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负责信息工作的分管厅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展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我厅一项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解释热点政策,配备专人关注社会舆情、完善和更新栏目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热点信息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公众希望了解的林业工作信息按需公开。

 

陕西省林业厅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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