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再次规范新版电信服务协议

22.03.2017  12:16

用户服务协议是作为用户与电信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服务合同,用于确定电信企业和用户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对于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近年来,电信业务发展迅速,新业务层出不穷,电信用户与电信企业之间的格式合同也需要不断完善。根据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及时落实,对服务协议进行了重新修订,在春节前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学习了相关文件,并要求在2月1日前实行新版电信服务协议。

3.15期间,我局再次对协议进行了督促检查。一是在3月7日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公司文件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当前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协议中规范事项的落实要求,指出协议有效期、定制业务等重要内容,应严格按照部文件制定。要求企业重点解决好群众关注的服务协议履行、资费收费标准以及消费提醒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组织三家企业交流新版协议改进过程中的经验,提出进一步修改建议。三是前往各企业营业厅检查用户在用服务协议的情况,对业务函、缴费单据等进行抽查,对协议中的条款进行检查。

下一步,我局将于四月底就企业新版服务协议向用户委员会征询意见,进一步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提升电信服务水平,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通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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