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放民办中职教育收费管理权

28.04.2015  15:39
核心提示: 陕西省人社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昨天联合发文,下放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并放开其收费标准制定权限。从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我省境内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技工学校收费,由各设区市物价、教育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记者了解到,此次通知自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在校学生仍按原收费政策规定执行。以往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陕西 省人社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昨天联合发文,下放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并放开其收费标准制定权限。从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我省境内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技工学校收费,由各设区市物价、教育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记者了解到,此次通知自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在校学生仍按原收费政策规定执行。以往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报记者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