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党员发展到256.8万名

01.07.2015  11:36
      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我省坚持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党员2568149名,比上年增加22000名;有基层党组织123277个,比上年增加3600个。
        保证质量、控制总量、严格标准,是我省发展党员工作坚持的前提。各地各部门注重把思想政治好、工作能力强、道德品德佳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确保每一名新发展的党员都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在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合格。严把“入口关”的同时,我省积极开展疏通党员“出口关”试点,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2014年共确认不合格党员3101人,组织处置2877人,其中限期整改2584人、劝退173人、除名120人。
        突出重点,党员队伍结构逐步优化。我省坚持明确结构目标,引导党组织有重点地发展党员,如在农村坚持“三倾斜”,即向后进村、多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支部班子后继乏人的村倾斜,向妇女倾斜,向村委会成员倾斜。2014年全省新发展的75360名党员中,女党员31842名,占42.25%;35岁以下66884名,占88.75%;大专以上学历27037名,占35.88%;工勤技能人员3742名,占4.97%;农牧渔民8367名,占11.1%。         (杜朋举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