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

28.06.2015  15:04
 

  本报讯(记者郭晓斌 通讯员张伟峰 田野)近日,省政府下发通报,命名太白县、户县、镇巴县、山阳县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每县获省政府以奖代补奖励200万元。这是我省首次命名表彰的食品安全示范县。

  2011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启动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并从责任体系、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量建设以及食品安全教育等方面,明确了食品安全放心县的建设标准,并在之后对创建工作和验收指标进一步细化。2012年6月,省政府明确对创建达标的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在命名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一个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热潮在全省迅速形成。截至目前,已经有46个县(区)开展创建工作。各地通过开展放心企业、放心产品、放心乡镇和餐饮安全示范街等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县域食品安全水平。

  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份之一,省上选取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城市,同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机构建设,真正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全省新设立1369个乡镇(街办)基层监管所,聘请21300名协管(信息)员,并且出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明确提出基层监管所“十个一”标准,目前全省有373个基层所通过省级达标验收,每所获省政府财政奖励资金50万元,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已经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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