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2%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5年快于城镇居民 连续7年快于全国
●居民生活消费增长与收入基本同步
1月23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信息,据陕西调查总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2014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37元(人均月1320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2位;同比名义增长10.2%,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比全国实际增长高0.5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78.5%。
调查显示,构成我省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项收入均有所提高,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5.9%、15.2%、6.5%、22.4%。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据调查,2014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2元(人均月661元),同比名义增长11.8%,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连续第7年增速快于全国;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高于全省GDP增速0.2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7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达33.1%。
而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6元(人均月2030.5元),同比名义增长9%,与全国平均水平一致;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84.5%。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5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比为3.11,较上年缩小0.1,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取得成效。
另外,调查还显示,我省居民生活消费增长与收入基本同步。据统计,2014年,我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204元,同比增长8.8%;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77%。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52元,同比增长11.8%。农村居民的食品烟酒支出增幅最大,为19.2%;其次为居住支出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546元,同比增长7%。交通通信支出在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八大类构成中居首位,增长13.5%。
另据调查,2014年,我省农民工总量达到685.1万人,同比增加5.6万人,增长0.8%。其中本地农民工208.5万人,外出农民工476.6万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78.5元,增长11.1%。
(王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