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79%

03.04.2018  10:20

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79%

4月2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2017年我省城镇人口2178.15万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79%。

近年来,我省围绕让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安居乐业目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为重点,以易地扶贫搬迁、重点示范镇建设、旅游文化名镇建设、人才吸引政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为抓手,着力增强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全省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人口聚集效应逐渐增强。

2017年全省城镇人口增长至2178.15万人,较2016年增加了68.25万人。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72.29万人,年均增加67.47万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79%,较2016年提高1.45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国1.17个百分点的增幅;与全国城镇化率差距由2010年的4.25个百分点缩小到2017年的1.73个百分点,差距缩小到2个百分点以内。2010年以来,全省城镇化率提高了11.09个百分点,提升速度位居西部地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