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清废”行动专项督查

30.10.2018  09:42

我省开展“清废”行动专项督查

10月2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根据《关于开展2018“清废”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省自10月26日起,就全省“清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前,为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一次清理整治固体废物专项行动(简称2018“清废”行动)。

据悉,经过了前期的排查调查、清理整治、依法查处等,目前2018“清废”行动已经进入督查阶段。

本次督查共有6个督查组。督查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15日。督查期间,督查组将听取各市(区)开展2018“清废”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对照各市(区)前期排查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复核存在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清理整治;督查各市(区)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督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

督查期间,我省将对2018“清废”行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责任单位实施重点督办,通过核查企业清单、核实检查情况、调阅查处情况,督导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及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责任追究等措施;对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的情况,长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将移交相关市(区)及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