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

13.09.2017  05:01

    为了进一步净化我省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年初工作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省局于 8 月28日 — 9月 4日 ,抽调了全省18名GSP骨干检查员,派出4个检查组,采取检查员不在本市辖区内检查,事先不通知企业、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取企业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现场,突击检查的“异地交叉,四不一直”的检查方式。集中利用7天时间,对全省西安、咸阳等7个市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

通过飞行检查发现,在药品流通环节中,个别药品经营企业仍然存在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及票据等行为;在擅自增设的库房内存放未经确定合法来源的药品;向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复方甘草片并伪造药品流向;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有进行现金交易行为;部分企业药品未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计算机系统不能有效实现锁定、拦截功能;销售的部分药品,仅可提供现金收取的收款收据,未做到票、帐、货、款相一致等行为。

对于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省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6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了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5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了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将飞行检查结果在局内网站进行了公示,对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进行了通告。

省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约谈和告知,对企业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加强监管的函,以确保监督到位,企业整改到位。(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