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充分就业让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

21.12.2015  13:30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着劳动者的生活改善、尊严维护和价值实现,关系着千家万户,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十二五”期间,我省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据统计,预计到2015年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完成215万人,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107.5%。城镇登记失业率2011年至2014年分别为3.59%、3.22%、3.32%、3.34%,2015年前三季度为3.38%,低于4.5%的控制目标。 

  记者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积极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4条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扎实开展高校毕业生系列专项活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对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行托底安置政策。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和就业见习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大力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基层人才项目,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共服务高校毕业生230万人次,安排见习10万余人,引领4万人实现自主创业,实施“振兴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1万余人。 

  同时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推动实现社会充分就业的有效手段,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抓手,全面推动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创业政策、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形成指导创业工作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向导”的“三导”原则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四+”模式,有效带动全省各地建成一批企业和其他市场力量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创业扶持政策、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以帮助、支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人群的创业孵化基地。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创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3个、省级创业型城市2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个、省级统筹城乡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1个,四级创业孵化基地130余家,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534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21家,完成就业培训102.3万人,创业培训33.88万人。帮助23万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6000余户,保持了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预计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5亿元,直接扶持创业47万人,带动就业158万人。 

  此外,我省以劳务输出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全省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600万人以上,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45%以上。建成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8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20个,农民工回乡创业累计达到37.3万人,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21.7万个,安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127.2万人。(记者:李艳 通讯员:梅轩)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