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6.07.2015  11:33
    “谁执法,谁普法”将成为普法责任制。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其最大的亮点就是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多年来的软指标变成硬措施和刚性要求,使普法单位的担子落到了实处。

  《意见》从法治宣传工作体制机制、普法责任划分、五大重点对象普法、法治创建和社会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措施。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确定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制定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和干部任前考试制度,把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二是推行板块式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两年一次的全省普法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领导干部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公务员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教育厅牵头制定青少年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国资委牵头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农业厅牵头制定农民和农民工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各级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制度,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三是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四是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牵头,统一编写中小学法律知识读本,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制定法治副校长造册登记及工作制度。五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普法,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单位评选活动。六是以“法治县(市、区)”创建为载体,构建覆盖城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由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综治办、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在全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法治县(市、区)创建要每两年命名一次,给予表彰奖励。(记者成全勃通讯员华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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