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区矫正从“独奏”走向“合奏”

18.06.2015  11:05
监管专业化 矫正规范化 帮扶社会化         6月11日,在大荔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中心,社区矫正人员刘军正在接受专业心理辅导,“日常监管很严、学技术有人教、找工作有人帮,我会好好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刘军感慨地说道。
        大荔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实行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门抽调3名司法行政干部和3名公安干警承担社区矫正执法职能,配备8个公益性岗位承担相应辅助工作,同时,组建了1500余人的社会志愿者队伍,有效破解了执法人员缺失、帮扶人员短缺难题。
        大荔社区矫正只是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目前我省在矫人数已达16285人,在社区服刑人数和在监狱服刑人数比例达到1∶2.5,如何把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好、改造好,成为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基石。我省2011年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高起点策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由“独奏”走向“合奏”,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全省社区矫正队伍实现专职化。已有9个市级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专门工作机构,87个县(区)司法局落实了机构和人员,1400多个司法所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全省共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4438人,矫正小组8602个,社会志愿者16149人,对矫正人员进行全方位帮扶。
        走进秦都区社区矫正中心,让人眼前一亮,中心功能齐全,共划分了办公区、食宿区、种植区及养殖区四个功能区,内部设有宣告室、心理矫治室等10多个功能科室,真正让矫正人员在这里学有所教、劳有所耕、技有所长。目前全省已建成社区矫正中心86个,到今年底全省各县(区)将全部建成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作为执法平台,实现了矫正规范化,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齐抓共管才能让服刑人员走向新生”。2014年,省司法厅会同省级公、检、法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工作程序,努力构建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经费保障的“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保障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发展。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462人,累计解除矫正18177人,再犯罪16人,再犯罪率为0.05%,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为我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秦峰   成全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