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跨区《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

12.03.2020  17:51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标志性凭证。今年,我省共从农业农村部申领《作业证》18000张,近期将陆续发放各地。省农机化中心发出专题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六项原则、落实三项要求,切实规范《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

通知》提出六项发放管理原则。一是“免费发放”原则。二是“先登记,后发放”原则。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应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年度检验合格,并参加跨区作业队。三是“农机管理部门唯一渠道发放”原则。市、县两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机构)应凭载明领取数量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机构)领取《作业证》,此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领取和发放《作业证》。四是“不得跨县级行政区域发放”原则。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只许对在本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登记注册的联合收割机发放《作业证》,不得跨越县级行政区域发放。五是“三章齐全有效”原则。《作业证》应由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加盖公章,三章齐全方为有效。六是“信息齐全”原则。《作业证》背面的机主姓名、联合收割机号牌(插秧机发动机号)等相关信息应填写齐全,信息填写不全者,可视为无效《作业证》。

针对今年全国第一年开展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业务,当前新冠疫情防控仍处关键时期的新情况,《通知》对《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做好学习宣传。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学习《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业务规程(试行)》和《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方法》,全面掌握《规则》和《方法》要求,切实做好面向广大农机户的宣传培训工作,保障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顺畅运行。二是做好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作业证》发放工作做实做细,采取预约申请、错峰办理、邮寄送达等方式,避免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同时要引导机手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健康检查。三是严格发放纪律。要求各地严格《作业证》发放记录和登记备案工作,做到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严禁借发证之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生产指导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