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县489户危困群众搬入新居

30.03.2015  09:02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安康市岚皋县将精准扶贫与避灾扶贫搬迁有机结合,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为目标,锁定危困户,整合扶持措施,实行精准搬迁,出实招解决489户特困群众入住新房。

  该县通过进村入户详细调查,核实搬迁对象,对核查出自己无力建房、离开土地无法生存的489户危困户,由县政府统筹规划,各包挂部门及所在镇配合,齐聚合力推动搬迁。安置方式由所在镇统一选择相对集中、安全稳固的地方新建砖混结构或购买安全稳固闲置房进行,户建房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资金严控在3万元以内,由县政府筹资1.5万元、包挂部门筹资1万元、镇政府筹资5000元共同解决,建房资金筹集归口由所在镇统筹使用。县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对安置点水、电、路、档户等基础设施给予资金支持。县人社、教体、文广等部门结合危困群众实际创业就业能力,通过引导扶持其发展特色产业、加大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渠道扩大就业,帮助特困户发展生产,寻求致富门路。

  为使搬迁工作顺利进行,该县采取任务倒逼,强化考核督查方式,将各镇及包抓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职责纳入单项考核,从严考核和运用结果,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