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房屋安全条例:新建房应采取白蚁防治

15.07.2015  09:31
  建设单位在进行隧道、基坑等可能影响周边房屋安全的工程前,要进行风险评估;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设单位应采取白蚁防治措施,并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近日,西安市法制办公布《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禁止破坏房屋承重结构   《意见稿》指出,业主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行使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承担检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申请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市、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应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救助制度,对在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危害治理中确有困难的特殊困难家庭,应给予适当补助。    修建隧道前要评估风险   《意见稿》指出,隧道、基坑等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周边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实地调查周边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编制房屋变形监测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方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若违反,建设、市政公用、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停工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因施工导致周边区域建筑物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 日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对危险房屋设置围栏或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治理措施。危险房屋在治理期间不得出租、出借。若房屋出现局部垮塌或随时有垮塌危险等情形的,区、县房屋使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应责令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停止使用;拒不迁出且不停止使用的,可以采取措施,暂时强制其停止使用。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加强白蚁防治。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设单位应采取白蚁防治措施,并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