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空置房收暖气费 西安物价局:依规收取

07.11.2014  12:42

              随着供暖日期的临近,最近西安市不少小区已经开始收取暖气费,不少西部网网友对空置房还要收暖气费表示不解:“空置房暖气费按照总热价的30%收取合理吗?依据是什么?”西安市物价局对此回应称,这是依规收取的,在陕西全省都是一样。西安市市政部门表示,热能是一种特殊商品,无法贮存。即使住户不用暖气,实际上依然能吸收邻居的热量。所以即使住户不用暖气,也必须交基础热费。

        空置房暖气费收取标准全省统一

        网友“大唐烟云”询问说:“供暖要收钱理所当然,但不供暖了为何还要交钱?”另一位网友“小乖乖”说:“家里不用暖气,暖气费该却要按照总热价的30%来交,有什么依据?”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集中供热价格仍然执行每月每平方米5.8元/平米的收费标准,分户计量继续执行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集中供热房屋空置只收取总热价的30%。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根据2012年下发的《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执行的。”

        “如果小区具备分户计量条件,按照法定原则空置房暖气费按照总热价的30%收取,这在省上市上都是统一,自备锅炉也要求执行空置房暖气费按照总热价的30%收取。”工作人员说,如果不用暖气要提前到物业提出报停申请,集中供暖用户家中暖气可自由控制,暖气费按照总热价的30%收取。但是现在还有一些老旧小区,暖气是串联的,自己家中没有办法控制,这种情况可与小区物业商量,采用措施进行隔断处理后,可按照这个标准来收取费用。

        西安市市政部门介绍称,热能是一种特殊商品,无法贮存。在供暖期间,不管用户用不用热,供热企业都必须持续不断地供热。同时热具有传导的特性。即使住户不用暖气,实际上依然能吸收邻居的热量。所以即使住户不用暖气,也必须交基础热费。

        逾期交暖气费涨价属违规

        “住户在2014年10月23日—10月31日交费的,按标准价每月5.8元/平米收取,住户在2014年11月1日—11月30日交费的,按上浮价每月6.3元/平方米收取。”网友“卡卡西”向西部网反映称,自己小区物业现在已经开始收暖气费了,但却贴出了这样的通知,“物业可以私自加价收费吗?”

        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每月5.8元/平米的收费,这是政府定价,也是收费的上线,物业自定收费日期并规定逾期涨价的行为是违规行为,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西安市物价局价格投诉举报热线:12358或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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