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的活动

09.10.2016  13:30

为进一步规范牛羊肉销售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牛、羊肉质量安全,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我省9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的活动。

活动要求,牛、羊肉及相关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超市经营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购进的牛、羊肉及相关肉制品,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所购牛、羊肉必须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均能溯源。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牛、羊肉。

活动期间,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以牛、羊肉及其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区域,将牛、羊肉和“瘦肉精”列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牛、羊肉质量安全状况。切实加强与公安、农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部门协作、信息通报,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牛、羊肉经营行为。(食用农产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