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试点打通住宅小区、单位大院与城市道路

11.11.2016  10:34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建设城市交通微循环作为提升城市功能具体任务之一明确提出,并在西安等市(区)选择部分区域开展住宅小区、单位大院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打通试点。   住宅小区内部道路要实现公共化   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住宅小区内部道路要实现公共化,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也要逐步打开。   我省实施意见对此有进一步的要求。将引导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形成道路交通微循环。实施意见还明确此项工作的试点随后要开展,将在西安等市(区)选择部分区域开展住宅小区、单位大院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打通。   此项工作将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各市、区具体实施。据了解,下一步城市规划建设中将增加路网密度,通过疏通道路交通微循环,使得城市交通变得顺畅。   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快建设城市快速干道、主次干路与支路合理配置的路网系统。同时规划建设一批“零换乘”综合客运枢纽,提升新增及更新公交车辆中的新能源车辆比例,到2020年,全省分散式充电桩达到9万台以上。   扩大公共停车位供给总量   在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与建设,扩大公共停车位供给总量,调整停车设施供给结构,缓解西安等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在城市信息通讯上将推进“宽带陕西”建设,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布局,到2020年,城市和农村接入带宽能力普遍达到50Mbps和12Mbps以上,实现城市无线网络全覆盖。   在完善城镇体系、优化城镇化格局方面,将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包括推进关中各市(区)规划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同享、产业同构、金融同城、电话同号、环境同治、服务同质等。   同时培育特色中小城市,将加大力度支持39个重点县城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人口、产业等要素集聚能力,打造区域性中小城市。支持具备条件的县撤县设区设市,到2020年,人口规模高于20万以上的县城达到10个,10万至20万的达到26个左右。   按照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累计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和45%以上,并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来源:西部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