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台:就执行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
22.09.2014 17:39
本文来源: 检察
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就汉台区法院执行裁定一起借款纠纷案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向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使案件成功结案,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
2014年5月,该院民行检察科在办理王某与刘某借款纠纷申诉案件时,发现法院在执行裁定过程中存在法条使用不当的情形,法院在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已死亡后,并未按照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新规定,查明被告人刘某是否有遗产可供执行,或有无义务承担人愿意承担此债务方面的事实,而是根据被告人死亡后就终结了执行程序的裁定,致使王某未能得到债务人刘某欠款的及时偿还。针对上述情况,该院迅速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查明事实后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并恢复执行。
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此案高度重视,在撤销原终结执行的裁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当事人住所地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最后经与刘某的儿子刘某勇协商,由刘某勇一次性支付王某执行款2500元,王某放弃对其余款项的执行,现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成功结案息诉并已复函该院。
(作者: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周少强 编辑:祝长英)
本文来源: 检察
22.09.201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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