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厅对受理的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12月19日——12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疑义,可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合格企业在陕西建设网相关系统中填报信息,点击提交后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工作证件、受理单、资质证书正副本,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领证手续。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茂通大厦4楼。
附件1:12月5日至12月9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核表
附件2:12月5日至12月9日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表
附件3:12月5日至12月9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审核表
附件4:12月5日至12月9日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延续审核表
附件5:12月5日至12月9日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审核表
附件6:12月5日至12月9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延续审核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