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3批次不合格食品

16.08.2016  10:35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水果制品等9类10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0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据了解,此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西安市金都客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13日生产的金都客牌(268g/袋)松子过氧化值、铅超标;汉阴县新津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27日生产的至尊八喜牌(140g/袋)至尊八喜豆干(麻辣味)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西安大成玉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5月17日生产的大成玉米牌(600克/盒)玉米搅团大肠菌群超标。

  过氧化值是表示油脂酸败程度的主要指标之一。炒货食品油脂含量较高,较易发生油脂酸败。过氧化值超标,主要是产品新鲜程度不够,油脂酸败。

  铅作为一种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食品原料,膳食摄入是铅进入人体的一个重要途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铅超标,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另外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苯甲酸是防腐剂,有防止腐败变质、延长保质期的效果,在食品中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食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食物可能引起肠胃感染性疾病。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安康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西安、安康、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雷恺)